一、办事依据:
沪民福发上海市民政局【2009】26号文件
二、办事顺序:
填写上海市居家养老服务补贴申请表→接受材料→上门评估→报区审核→派发服务
三、办理对象:
本镇户籍或长期居住在本镇的年满60周岁以上老年人。
四、所需材料:
1、户口簿;2、身份证;3、参保人员社保卡(医保卡);4、相关医疗证明;5、养老金收入证明或由街道(镇)社会救助事务管理所出具的低保或低收入证明。
五、办结时限:
一般20个工作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