上海市宝山区大场镇人民政府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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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办理计划内生育证明》


来源:   作者:    索取号:  发布时间:2012-03-22 16:06:00


一、办事依据:
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计划生育法》

《上海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》

二、办事顺序:

接受材料→办理

三、办理对象:

需要向派出所或医院提供相关证明的本镇户籍居民(注意:单身、婚姻等证明由婚登处开具)

四、所需材料:

1、身份证;2、户口簿; 3、结婚证;4、婚姻情况证明

五、办结时限:

当面办结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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